周小风,女,汉族,湖南省耒阳市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63年10月出生,1980年8月参加工作。基本简历如下:   1978年8月至1980年8月 就读于湖南省郴州商业专科学校财会专业;   1980年8月至1985年8月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审计局审计员;   1985年8月至1989年4月 湖南省衡阳市民政局干部;   1989年4月至1998年4月 湖南省衡阳市民政局组干人事科副科长、科长 (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思 想教育专业脱产学习);   1998年4月至2001年11月 湖南省衡阳市残联副理事长、党组成员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湖南农大经济 管理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员);   2001年11月至2006年9月 湖南省衡阳市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 (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 第二十九期中青学习);   2006年9月至2011年6月 湖南省衡阳市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在湖南省委党    校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 湖南省衡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2015年5月至今 湖南省衡阳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9月7日上午9点至11点,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率副局长金姗姗及退役士兵安置办、救助处、社管局、办公室、地名办、福利科、事务科、优抚科等部门负责人一起来到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大厅参与了第十一期“热线问政”活动。 在2个小时的现场问政中,市民反映关于市民政局职能范围的诉求量共42个,其中,来电37个,网站民意征集5个,周小风局长现场接听19个,来电主要涉及社会救助服务、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婚姻、收养登记服务、退伍军人安置补助等方面问题。对咨询类问题,周小风局长当场予以解答;事务类诉求,周小风局长详细记录并在接听后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置,确保热线问政工单按照活动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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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名片

  • 周小风,女,汉族,湖南省耒阳市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63年10月出生,1980年8月参加工作。基本简历如下:   1978年8月至1980年8月 就读于湖南省郴州商业专科学校财会专业;   1980年8月至1985年8月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审计局审计员;   1985年8月至1989年4月 湖南...[详细]

听政总结

  • 9月7日上午9点至11点,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率副局长金姗姗及退役士兵安置办、救助处、社管局、办公室、地名办、福利科、事务科、优抚科等部门负责人一起来到市“12345”政府服务热... [详细]

周女士


  •   周局长,你好,我是一名尿毒症患者,因定期要到医院进行透析,长期的治疗费用导致家庭十分困难。请问能否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该如何申请?

周小风


  •   您好,首先对您的情况表示深切的慰问,根据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医疗救助对象是这几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对于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办理程序是:一是个人申请。申请人(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二是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公示,验证凭证资料的真实性。三是县级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方先生


  •   你好,周局长,我是衡阳户籍,但我的男朋友是香港户籍,请问我们能否在衡阳市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周小风


  •   首先恭喜你,你们是可以在衡阳办理结婚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是:身份证、户口本;你男朋友是香港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回乡证、香港律师楼办理的申请结婚声明书;材料准备齐全后到衡阳市民政局一楼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36号,祝你们新婚幸福。

王女士


  •   周局长,您好。我是一名血友病患者,请问民政部门有相关救助政策吗?

周小风


  •   你可以申请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申请程序是:一是个人申请。申请人(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二是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公示,验证凭证资料的真实性。三是县级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王女士


  •   现湖南省已将血友病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但在衡阳市还未实行。

周小风


  •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争取早日和全省同步。目前国家对特殊困难人员和弱势群体给予了很多政策支持,希望您对生活树立信心,积极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李女士


  •   我母亲今年已满65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老年优待证?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周小风


  •   你母亲满了65周岁是可以办理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优待证可以享受的待遇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二是到医疗机构就诊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三是免费进入公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参观游览;四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辆;五是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李女士


  •   那请问周局长,老年优待证在哪里办理? 
      

周小风


  •   办理老年证的条件是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以申请办理;办证所需材料:带1寸免冠近照,本人身份证,即可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普通居民到身份证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办理,市直退休单位的老人可把办证材料交到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 
      

谭女士


  •   周局长你好,2014年我从部队转业回来,是一名四级士官,现档案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但至今还未安置,请问周局长什么时候能够将我的工作落实?

周小风


  •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进行核实,待核实后再给予答复。 
      

谭女士


  •   我叔叔退伍后,在县民政局查不到他的参军档案,现已满60岁,能够享受哪些待遇?民政局对农村籍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有哪些规定?

周小风


  •   您好,第一,你还是必须找到你叔叔参军的档案,我们要根据档案才能核实他的身份,如果是农村籍退役士兵,我们按照档案里的情况落实好你叔叔的生活待遇。建议你到衡南县民政局、县武装部、乡镇武装部等部门找到你叔叔的参军档案。找到档案后如确实是农村籍退役士兵,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1〕110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适用范围: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0元。

彭女士


  •   彭女士:我是珠晖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请问周局长,现社区里的低保户去世后火化,有哪些殡葬优惠政策和措施,该如何办理? 
      周小风:城市低保对象在衡阳殡葬馆办理丧事的可享受以下几个方面的惠民殡葬政策。一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390元。包括:遗体接运车费、3日内普通冷藏遗体存放费、一个普通卫生纸棺、一个骨灰盒。 
      彭女士:对火化地点有要求吗? 
      周小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如果是市城区的就在衡阳市殡仪馆火化,如果是县(市)的,就应该在县(市)殡仪馆火化。 
        
      彭女士:具体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周小风:办理程序是经办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办或衡阳殡仪馆领取《衡阳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经当地街道(乡镇)民政办审核盖章后,将《衡阳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免费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死亡证明原件提交到衡阳殡仪馆审核,并复印上述原件一份供衡阳殡仪馆存档。 
      
09-25

徐先生


  •   周局长你好,我是一名衡南县人,2002年应征入伍,2014年成为转业士官,至今还未安置,请问工作何时能够落实?
09-25

周小风


  •   你好,你反应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衡南县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将你的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政策,督促衡南县落实到位。 
09-25

李先生


  •   周局长你好,我的一名亲戚,已经70多岁了,其配偶早些年已去世,其儿子又因车祸也已去世,现他一个人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入住福利院,入住福利院需要哪些要求? 
09-25

周小风


  •   入住福利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本人自愿申请入院;二是申请入院人员必须是60周岁以上城市“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对象;三是经县以上医院诊断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共有13所福利院(包括福利中心),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入院。 
09-25

周先生


  •   目前在市中心的一些路口看到地名牌有些破损,并且没有及时得到维护,请问民政对这方面有哪些应对措施? 
09-25

周小风


  •   我们民政部门作为我市地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于民政部门区划地名办的工作人员较少,无力进行日常巡查,难以起到日常监管的作用,因此,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局于2014年5月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签订了协议,将市城区地名牌的日常管理移交给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感谢您对衡阳市地名管理的支持,你提出的问题也非常及时,日后我们将衔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大对地名牌的监管,使破损的地名牌尽快得到处理完善。
09-25

李先生


  •   目前全国各地退伍军人、转业干部都提出了1979年自卫反击作战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问题,国家已经发放有关文件对自卫反击作战的参战人员和参加部队进行认定。请问衡阳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办法?参战人员可以享受哪些补助?
09-25

周小风


  •   对于你提到的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参战退役人员补助问题,早在2007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对1954年11月1日后参加过14次战役的农村、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都发放了参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100元每月递增到现在的460元每月。我市按规定及时落实了上述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新的文件作出新的规定,如果有这方面新政策出台,衡阳市民政局将不打折扣,百分之百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09-25

贺女士


  •   贺女士:目前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是多少? 
      周小风:如果你是低保对象,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们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每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20元每月。这是最高标准,但并不是每人都享受最高标准,要根据你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补差发放。 
        
      贺女士:请问申请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吗? 
      周小风:申请低保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申请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贺女士:我的一名亲戚家里只有他一人,且完全没有劳动,但每月只拿到110元的低保金,这是为何? 
      周小风: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或县一级民政部门逐级反映,我们将进行核实,如确实未提标,我们将督察督办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面落实。 
        
      贺女士:他属于一级残疾人,能否享受残疾补助? 
      周小风:他是一级残疾人,又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享受的标准是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发放,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 
      贺女士:请问如何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周小风:一是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填写提交《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二是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并将初审资料报送县市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县市区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09-25

贺先生


  •   退伍兵家属优待有哪些规定?  
09-25

周小风


  •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31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湘发〔2011〕14号)文件规定,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是每户每年12000至15000元,农村家庭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是每户每年4500至6000元。 
09-25

蒋先生


  •   我是一名衡南县人,属一级残疾,妻子已离家出走,我一人抚养三个小孩,申请享受低保但目前只有100元一个月,且从7月份至今都未领取低保,请问为什么?
09-25

周小风


  •   目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正在对低保对象正在进行清理核查,清理核查的目的是要把真正贫困的、特别困难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清退出去,对于你所说的情况我们会进一步核查核实,如确实家庭困难,肯定会纳入低保保障对象范围。至于能享受多少低保金,也是根据核查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经济状况后才能最终确定。
09-25

唐先生


  •   唐先生:孤儿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具体怎么申请? 
      周小风:你好,首先对孩子遭遇的不幸深表同情,您这种情况属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具体申请程序是由孤儿监护人(必须是孤儿亲属)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年满18周岁(除在读中学生或中等职校生外)的孤儿,从其18岁生日的次月起停发生活费。目前我市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的。 
        
      唐先生:现在因这个孤儿得了羊癫疯,无钱治疗,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周小风: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们将督促衡阳县民政部门,尽快将该孤儿安排到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解决吃住、就医等生活问题。 
      

方女士


  •   我是常宁市的低保对象,除了享受低保金外,请问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周小风


  •   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可享受以下六项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免交4吨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每户每月免交4立方燃(煤)气费;每户每月免交10千瓦生活照明电费;子女入学免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医疗服务免交挂号费、诊疗费减半收取;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每户每月不高于11元。 
      

罗先生


  •   你好,周局长,我是一名衡阳县人,去年我的儿子儿媳在一场车祸中双双离世,留下年幼的孙子,现我想为孙子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请问申请程序是哪些,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

周小风


  •   你好,首先对您家庭遭遇的不幸深表同情,您这种情况属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具体申请程序是由孤儿监护人(必须是孤儿亲属)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孤儿户口、监护人全家户口复印件、乡镇(街道)出具的监护人确认书、填写完备的《儿童信息登记审批表》、父母死亡证明等材料,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由民政局统一为孤儿监护人办理银行卡,从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实行打卡发放。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年满18周岁(除在读中学生或中等职校生外)的孤儿,从其18岁生日的次月起停发生活费。目前我市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的。

王女士


  •   我母亲已有八十九岁了,听说可以领取长寿补贴,请问有这方面政策吗? 
      

周小风


  •   你好,长寿补贴是针对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的,具体有两个补贴标准:一是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另一类是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你妈妈明年就可以拿长寿补贴了,祝你妈妈健康长寿。 
      

尹先生


  •   你好,周局长,我是衡东的,因去年骑摩托车将腿摔断,治好后留下了后遗症,现不能干重体力活,但家里一共四口人,妻子患有精神病不能外出劳动,两个小孩都还在上学,现家庭十分困难,想申请低保,请问周局长低保该怎样申请,有哪些程序?

周小风


  •   您好,申请低保申请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二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中心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其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三是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社区)公示栏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四是县(市)区民政局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将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胡女士


  •   我奶奶已经89岁了,请问能享受长寿补贴吗?如有的话,是在哪里领取,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周小风


  •   长寿补贴是针对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的,具体有两个补贴标准:一是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另一类是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申报老年人长寿补贴的程序:一是本人写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四份),每份申报表贴当年1寸免冠彩照1张。二是填好申报表后,首先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派出所、民政办签字盖章,然后到县市区老龄办(单位)、公安局、统计局(人口普查办)签字盖章。三是送申报的老年人手持当年当月字样的《中国民政》杂志6寸彩照两张。四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人口普查1-3次、身份证、工作证、人事档案、家谱等能证明90岁以上老年人原始材料送市老龄办审核批复,方可领取长寿生活补贴。领取的地点是:有工作单位的到原工作单位领取,没有工作单位的到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领取。
      

贺女士


  •   我是衡南县的一个村民,在村子我发现为什么家庭条件较好的,或有房有车的吃了低保,而一些家庭困难的反而没有低保?
      

周小风

  • 确实有极少数此类现象。原因:
      (一)核查能否纳入低保的三个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我市大部分县市区目前救助申请家庭的信息比对机制未建立,申请家庭成员的车辆、房产和银行存款等信息无法从相关部门获取,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核审批时虽然进行了入户调查,但这些信息也查证不到。
      (二)申请家庭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没有如实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难核定。
      (三)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的动态管理不及时,当低保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增加时,没有及时掌握情况,取消低保待遇。
      (四)前些年少数地方政府把低保当作安抚政策,将涉军群体、国有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征地拆迁居民、群体上访对象等成建制纳入低保,导致了极少数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低保。
      (五)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一些乡镇(街道)仅1-2名民政助理,却管理服务低保、优抚、五保等对象500-1000人,工作经费也严重不足,加之工作人员经常调换,素质参差不齐,政策落实不到位,出现了错保。
      要消除此类现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积极筹建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共享平台,尽早开展救助申请家庭信息比对工作。
      二是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通过运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法,不断创新调查手段,提高信息的获取率和真实率。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乡镇(街道)要督促低保对象按要求及时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二是开展分类定期复核。对于 “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四是落实工作保障。按照乡镇(街道)每1万人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专职民政助理员,不足1万人配备2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力量。乡镇(街道)按每名低保对象不少于20元、村(社区)按每名低保对象不少于15元落实工作经费。
      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公示栏和广播、电视、报纸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政地址,并承诺做好保密工作。市民政局救助处的举报电话是:8860027、8860007。
      

付先生

  • 我前些年骑摩托车把腿摔伤了留下了后遗症,不能干重体力活,我老婆又患有精神病不能外出劳动,小孩也才刚读小学,现在家庭十分困难,想吃低保,请问何办理?

周小风

  • 申请低保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是:
      (一)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中心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其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三)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社区)公示栏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县(市)区民政局。
      (四) 县 (市)区民政局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将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张女士

  • 我是石鼓区的城市低保对象,请问除按时领取低保金外,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周小风

  • 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可享受以下六项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免交4吨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每户每月免交4立方燃(煤)气费;每户每月免交10千瓦生活照明电费;子女入学免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医疗服务免交挂号费、诊疗费减半收取;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每户每月不高于11元。

肖先生

  • 我家庭比较贫困,目前正在申请低保,请问现在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周小风

  •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每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2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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